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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5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57838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計畫第五點「校園預防被害宣導、建構被害防治網絡或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協助事宜」表揚類別及第七點推薦原則進行薦報,若貴校推薦參加初審,請於104年6月24日前函報並檢附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免蓋印信),由本府轉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推薦,若無推薦名單免函復,逾期不予受理。

三、 上開資料在法務部網站(http://www.moj.gov.tw)提供下載,其路徑為首頁點選資訊公開/電子公布欄/法務部電子公布欄,請逐一點選說明三之各項附件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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