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之「104學年度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課程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05034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辦理整合型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計畫;計畫團隊如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計畫學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臺東大學(東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種子學校行政總召);計畫期程自102年9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102學年度及103學年度,四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招募培訓來自21縣市之96所國中、52所高中高職學校之157位種子教師進行實驗課程,目前已累積「一學期一個班級32小時」實驗課程實例,總計233件。
三、104學年度實驗課程計畫大要說明如下:
(一)實施方法:融入現行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視覺藝術」課程或高中藝術領域之「美術」或「藝術生活」課程,選取一個年級,該年級各班均實施共同實驗課程模組6節課。
(二)學生:國中或高中職學校一個年級所有班級學生。
(三)師資:參與實驗課程之年級,其視覺藝術任課教師擔任種子教師,需參與本部集中辦理之本階段實驗課程相關增能研習及課程發展工作坊。
(四)實驗課程範圍:參與本階段實驗課程之種子教師於課程發展工作坊,共同就以下1、2、3、4項範疇,選擇主題設計6節課之課程模組;每一課程模組含60%公版課程、40%彈性課程。
1、「美感體驗」:比例,構成(含線條,組合與構圖)。
2、「形體的美感」:質感,色彩。
3、「造型的美感」:結構的體察,構造的邏輯。
4、「綜合習作:觀察、認識、體驗、反思與建構」:校園/社區在地特色,綜合練習/特色教案練習,集體創作/期末發表/交流觀摩/展覽。
(五)實施期程:
1、104學年度第1學期,各種子學校統一於9月至10月期間完成6節課實驗課程。
2、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種子學校統一於3月至4月期間完成6節課實驗課程。
(六)實施規模:
1、104學年度第1學期,預估25校(國中20校、高中5校)。
2、104學年度第2學期,預估40校(國中30校、高中10校)。
(七)經費來源:預估每一學期每校每一年級8萬元;由教育部專案經費支應。獲選學校之種子教師,參與本階段實驗課程相關增能研習及課程發展工作坊之相關費用(交通費、基本代課鐘點費、住宿費等),由各區基地大學專案經費核支。
四、教育部除將請主管機關對參與實驗課程之種子學校校內相關人員優予敘獎外,並將核頒種子學校掛牌,以資鼓勵。
五、請各校填寫「104學年度中等學校辦理『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課程實施計畫』意願表」(詳附件),並於本(104)年5月15日前函送所屬之分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
二、教育部辦理整合型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計畫;計畫團隊如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計畫學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國立臺東大學(東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種子學校行政總召);計畫期程自102年9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102學年度及103學年度,四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招募培訓來自21縣市之96所國中、52所高中高職學校之157位種子教師進行實驗課程,目前已累積「一學期一個班級32小時」實驗課程實例,總計233件。
三、104學年度實驗課程計畫大要說明如下:
(一)實施方法:融入現行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視覺藝術」課程或高中藝術領域之「美術」或「藝術生活」課程,選取一個年級,該年級各班均實施共同實驗課程模組6節課。
(二)學生:國中或高中職學校一個年級所有班級學生。
(三)師資:參與實驗課程之年級,其視覺藝術任課教師擔任種子教師,需參與本部集中辦理之本階段實驗課程相關增能研習及課程發展工作坊。
(四)實驗課程範圍:參與本階段實驗課程之種子教師於課程發展工作坊,共同就以下1、2、3、4項範疇,選擇主題設計6節課之課程模組;每一課程模組含60%公版課程、40%彈性課程。
1、「美感體驗」:比例,構成(含線條,組合與構圖)。
2、「形體的美感」:質感,色彩。
3、「造型的美感」:結構的體察,構造的邏輯。
4、「綜合習作:觀察、認識、體驗、反思與建構」:校園/社區在地特色,綜合練習/特色教案練習,集體創作/期末發表/交流觀摩/展覽。
(五)實施期程:
1、104學年度第1學期,各種子學校統一於9月至10月期間完成6節課實驗課程。
2、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種子學校統一於3月至4月期間完成6節課實驗課程。
(六)實施規模:
1、104學年度第1學期,預估25校(國中20校、高中5校)。
2、104學年度第2學期,預估40校(國中30校、高中10校)。
(七)經費來源:預估每一學期每校每一年級8萬元;由教育部專案經費支應。獲選學校之種子教師,參與本階段實驗課程相關增能研習及課程發展工作坊之相關費用(交通費、基本代課鐘點費、住宿費等),由各區基地大學專案經費核支。
四、教育部除將請主管機關對參與實驗課程之種子學校校內相關人員優予敘獎外,並將核頒種子學校掛牌,以資鼓勵。
五、請各校填寫「104學年度中等學校辦理『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課程實施計畫』意願表」(詳附件),並於本(104)年5月15日前函送所屬之分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