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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3月27日與4月1、15、24日舉行之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實施辦法草案說明會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年2月25日師大公領字第1041003937號函辦理。
二、各場次說明會辦理時間及地點(考量場地位置有限,請擇一場次自行前往):
(一)中區:104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求真樓1樓演講廳K107舉行。
(二)南區:104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高雄市立獅甲國民中學(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3號)視廳中心舉行。
(三)東區:104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1號)103會議室舉行。
(四)北區:104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2時,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地下一樓會議室舉行。
三、參與對象:
(一)國民中小學正常化教學相關法規制訂暨推動策略計劃小組委員、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人員、中央各相關部會代表。
(二)全國性之校長、教師、家長及民間團體代表、該區地域性之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至多各2人)。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各級學校教育人員。
(四)關心本議題之一般民眾。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場次說明會一律採網路e-mail報名(中區ntnu0327@gmail.com、南區ntnu0401@gmail.com、東區ntnu0415@gmail.com、北區ntnu0424@gmail.com),請與會人員自即日起至各場次活動開始日前一週完成報名作業。報名截止後,將由教育部視各場次名額及參加人員報名順序,於活動開始日前,分別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各場次詳細報名方式及期間,請參閱附件2實施計畫)。
五、檢附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實施辦法草案說明會實施計畫(附件2)乙份,請貴校鼓勵熟悉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實施辦法及相關人員出席,並請惠允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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