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函頒衛生福利部所報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0月13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48017號函辦理。
二、業經行政院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院臺衛字第1030056398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三、 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二、業經行政院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院臺衛字第1030056398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三、 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