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3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授證簡章」1份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8月20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30025727號函辦理。
二、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已於103年5月28日修正公告在案,增列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 旨揭授證檢定採「網路報名,並郵寄相關資料」,網路報名自103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惠請轉知所屬同仁及教師踴躍報名及參與檢定。
四、 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02)7734-6876。
二、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已於103年5月28日修正公告在案,增列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 旨揭授證檢定採「網路報名,並郵寄相關資料」,網路報名自103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惠請轉知所屬同仁及教師踴躍報名及參與檢定。
四、 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02)7734-6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