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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及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分屬不同國際足球組織乙案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6月17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30018267號書函辦理。
二、 有關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為國際足球總會(FIFA)之會員,另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為世界五人制足球總會(AMF)之會員,兩協會均依人民團體法經內政部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並同為教育部體育署輔導之單項協會。
三、 依我國憲法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教育部體育署尊重教練、選手、職員等參與兩協會所辦活動之選擇意願,並請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及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妥為週知各該國際總會之相關規定及其權利與義務,以維教練、選手、協會等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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