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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2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活動

一、 依據本府社會處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府社助字第1030087491號函辦理。

二、 請遴薦 貴單位殊勘表揚之優秀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3年1月1日以後及8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評選,並將審查合格之候選人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於本(103)年6月30日前逕寄送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審查。

三、 隨函檢附選拔辦法及推薦表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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