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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因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自107年6月1日修正規定,有關「臺北E大」線上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認證案。

一、 依據本府107年6月1日府社政字第1070123553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28日衛部救字第1071362139號函辦理。

二、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規定由原6課目、12小時修正為3課目、6小時,並自本(107)年6月1日生效。

三、 民眾如於「臺北E大」『志工基礎教育訓練』修習「志願服務的內涵」、「志願服務倫理」、「志願服務法規之認 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等4課目8小時,亦予視同完 成基礎訓練課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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