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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國小學生組與國中學生組字之大小修正為7公分見方,一律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並自105年全國語文競賽起實施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00522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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