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辦理「第十四屆金舵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第十四屆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以及空白推薦書表等各乙份

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104年7月6日104觀協立祕字第021號函辦理。
二、 該會倡導社會優良風氣,選拔全國從事非行兒童或青少年學校輔導、社區工作、觀護處遇、犯罪矯正以及更生保護等工作之優良人員,表彰其犧牲奉獻之精神,特舉辦前開選拔表揚活動。
三、 受理推薦日期為即日起至104年9月15日止,推薦資料請以掛號郵寄:社團法人台南市觀護協會(70802台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08號5樓)。
四、 有關本屆金舵獎暨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以及空白推薦書表已登掛在該會網站(http://www.pbaroc.org.tw),歡迎自行上網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