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開發行為..........
一、依據本府104年7月13日府授環綜字第1040133780號函辦理。
二、「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開發行為,事後因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雖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但開發單位因故不繼續實施開發行為之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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