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計畫」乙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5503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績優閱讀推動學校及協助學校推動閱讀之團體、個人,形塑閱讀風氣,深耕閱讀教育,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104年相關作業期程及表件(修正部分以灰色網底字呈現)如附件,請通過本縣初選4校(宏仁國中、平靜國小、大鞍國小、清水國小)注意配合辦理,本年度教育部複選資料繳交期限為104年2月3日至104年2月13日,請上開4校依計畫繳交參加複選文件(書面審查資料一式2份、授權書1份、參賽方案電子檔光碟1份[內含前述書面審查資料及活動照片10張]),於104年1月27日前郵寄本府承辦人統一彙整後郵寄指定單位。
四、有關旨揭計畫評選對象「閱讀推手」部分,團體組主要為獎勵協助學校推動閱讀卓有成效之「機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志工等相關團體」,不受理以學校名義參與此項評選,請各校留意並鼓勵相關團體踴躍參加評選。
五、如欲參加104年度個人及團體推手組評選者,亦請備齊相關審查資料(如計畫表件一說明)於104年1月27日前郵寄本府承辦人統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