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優秀童軍選拔及頒發辦法」及中華民國童軍103年優秀童軍獎章候選人推薦表乙份
一、 各團所推薦之優秀童軍為已登記103年度三項登記者為限。
二、 優秀童軍由各校推薦,並於12月30日前將紙本送至本縣童軍會(南崗國中洪國倫團長收)。
三、 推薦表請詳實註明榮譽事蹟及各項紀錄等,女童軍或非關童軍服務工作請勿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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