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2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66582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該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