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
一、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二、 財政部94年9月26日台財產管字第0940028232號函修正「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本次標售底價為4,000元整)。
二、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7年06月27日上午10時在本校展望會館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時在本校展望會館開標。
三、 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7年06月27日上午9時止,至南投縣教育處校園動態下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後,於27上午9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或親送達南投縣水里鄉民和村中學路29號。逾期者不予受理〈請自行斟酌寄送時間〉。
四、 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校安排參觀估價。
五、 投標人得標後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決標後貨款依據投標單投標金額為準。得標人不得異議。
六、 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到本校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運送,亦不負保管之責。)
七、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